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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发布日期: 2024-05-06 已有人浏览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办高〔2016〕79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导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指导作用,面向企业、兄弟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行业协会及本校专业技术人才等,建立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库遴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4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二、校外导师遴选条件

1.熟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指导方面有较深造诣;

2.高校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3.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4.能对大学生创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

5.其他从事创业服务业的专业人才。

三、校内导师遴选条件

1.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者指导学生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营;

2.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

3.承担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

4.已经被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政府部门聘任为创新创业导师;

5.从事或参与过企业运营,具有管理经验;

6.指导学生在其他专业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四、导师权力

1.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聘书。首聘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由导师自主申请,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2.应约赴各学院讲授创业指导课、讲座、论坛等活动;

3.参加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4.有资格由学校推荐成为省级和其他各类创业导师;

5.校内导师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类导师培训班;

6.根据承担课堂外教学、讲座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获得工作报酬或工作量。

五、导师义务

1.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项目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2.担任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评委;

3.指导高校创业实践活动和培训等系列活动;

4.讲授创新创业课程及相关讲座和论坛;

5.指导或服务校内外创新创业团队或企业。

六、推荐方式

1.根据创新创业导师遴选条件,创新创业导师需同时满足2项及以上者;

2.创新创业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自荐、推荐、审核、确认等方式进行;

3.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进落实每个专业大类至少有一名创新创业导师的要求;

4.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上报的创新创业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对符合要求的推荐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审批后进入导师人才库。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负责通知汇总,纸质版汇总后请于5月9日(周四下午18:30前)将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候选人员登记表》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210(联系人:朱省委13462986389),电子版包含附件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候选人员信息汇总表》和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头像照片以学院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460256221@qq.com。

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候选人员登记表

附件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库候选人员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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